《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检查指导丛书》的出版,旨在解决一线人员在检查时不知道该查什么的问题,每张检查表都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梳理的安监部门需要检查的检查项,检查要求均为法规中提炼,而对应的检查依据和处罚依据,更是依法行政、统一标准的体现;检查人员在应用时,只需利用《丛书》提示内容,便可完成对各种类型企业的一次检查。
工具书分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企业安全检查实用手册》、《人员密集型企业安全检查实用手册》、《社会服务企事业单位安全检查实用手册》、《工业加工企业安全检查实用手册》。
第一册《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企业安全检查实用手册》
主要包含以下15种检查表
- 1、承压锅炉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21条)
- 2、加油、加气站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50条)
- 3、危化品存储(库房)企业安全检查表 (执法检查内容143条)
- 4、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检查表 (执法检查内容156条)
- 5、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表 (执法检查内容8条)
- 6、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93条)
- 7、大型游乐设施经营单位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9条)
- 8、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2条)
- 9、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59条)
- 10、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69条)
- 11、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7条)
- 12、液化石油气换气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89条)
- 13、油库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07条)
- 14、溶解乙炔充装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43条)
- 15、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65条)
- 16、压力管道及地下燃气管道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8条)
- 17、氧气(气体)充装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39条)
- 18、电梯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0条)
第二册《人员密集型企业安全检查实用手册》
主要包含以下14种检查表
- 1、餐饮企业(500平米以上) 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213条)
- 2、旅游景区、公园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87条)
- 3、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97条)
- 4、星级饭店、宾馆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55条)
- 5、营利性医院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23条)
- 6、大型活动演出场所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42条)
- 7、美容美发店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85条)
- 8、文化娱乐场所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03条)
- 9、营利性敬老院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213条)
- 10、游泳馆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9条)
- 11、集贸市场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90条)
- 12、商场、超市、家居建材市场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64条)
- 13、洗浴场所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19条)
- 14、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86条)
第三册《社会服务企事业单位安全检查实用手册》
主要包含以下26种检查表
- 1、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88条)
- 2、仓储物流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94条)
- 3、非煤矿山地勘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11条)
- 4、户外广告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7条)
- 5、劳动监察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7条)
- 6、喷漆车间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2条)
- 7、铁道路口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0条)消防安全检查表
- 8、预防煤气中毒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8条)
- 9、安全用电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21条)
- 1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01条)
- 11、干洗店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04条)
- 12、建筑工地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66条)
- 13、楼宇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12条)
- 14、汽车检测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02条)
- 15、停车场(库)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87条)
- 16、营利性科研单位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202条)
- 17、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32条)
- 18、博物馆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03条)
- 19、地下空间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70条)
- 20、高处悬吊作业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41条)
- 21、客运、货运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75条)
- 22、绿化单位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02条)
- 23、汽车销售、修理、租赁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66条)
- 24、物业公司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33条)
- 25、有限空间(密闭空间、受限空间)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6条)
- 26、消防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41条)
第四册《工业加工企业安全检查实用手册》
主要包含以下18种检查表
- 1、非金属(石材、玻璃)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30条)
- 2、金属制品(有色、黑金属)制造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项目194条)
- 3、食品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17条)
- 4、 污水处理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63条)
- 5、印刷、纸制品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44条)
- 6、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73条)
- 7、木材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205条)
- 8、塑料制品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45条)
- 9、医药制品制造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94条)
- 10、展览展示制品制作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87条)
- 11、工艺品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57条)
- 12、设备制造(机械电器、通信电子、仪器仪表) 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44条)
- 13、文教体育用品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75条)
- 14、饮料(矿泉水)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32条)
- 15、自来水厂企业安全检查表(执法检查内容132条)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检查指导丛书》,包含了60个行业的隐患排查指导,每个检查内容都有法可依,并且附有相应的处罚依据:
例表:特种设备-承压锅炉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求 | 检查依据 | 处罚依据 |
|---|---|---|---|---|
| 行政许可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 |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须有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第24条: 游乐设施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的相应资格后,方能从事相关产品的制造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1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79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出厂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或者清洗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具有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检测报告; 2、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1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79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出厂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或者清洗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特种设备准用证明 |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具有特种设备准用证明; 2、准用证明真是有效且与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对应;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14条第一款: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79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出厂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或者清洗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